▲高雄一人夫發現妻子外遇多人,一口氣提告4名男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人夫提告控訴,他和妻子結婚5年有2個小孩,妻子卻在結婚第2年就開始偷吃,和第一任小王分手後,還一度同時劈腿三個小王,讓他發現大受打擊,對這4名男子提告,合計求償5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除了其中1人證據不足,其他3男都確實侵害配偶權,分別賠償15萬、30萬、6萬,人夫共獲得51萬賠償。
人夫主張,他和妻子小琪(化名)於2018年結婚至今已5年,育有2名子女,然而貨車司機胡男、小琪的舊識李男、工程師洪男、和楊姓4位男子明知道小琪已婚,仍和她交往,已侵害配偶權,他要分別求償合計500萬。
人夫拿出小琪和第一任小王胡男於2020年7月的訊息,小琪抱怨「現在睡前眼睛一閉上,就是那天被你弄的情境…就講不要了你還一直硬要」、「以為你會真的關心我的感受,結果你腦袋裡只想著強上我」、「你知不知道那天的感受...讓我像是被強姦一樣」,胡男則回「當然這麽久沒那個我一定想的啊」並道歉,人夫認為兩人發生性行為,向胡求償150萬元。
此外,人夫也指控男友人李男、洪姓工程師各從2021年8月、2022年3月開始和小琪交往、發生性行為,都直到他提告時才分手,分別對兩人求償120萬、150萬元,楊男則從2022年3月到6月和小琪交往,兩人互稱老公、老婆,有牽手擁抱的行為,要向他求償80萬元。
全案審理時,胡男承認從2020年6月和小琪交往2個月,知道她已婚後,兩人就退回朋友關係,李則表示和小琪相識多年,彼此僅以兄弟姊妹感情相待,洪也否認和小琪有婚外情,楊則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法官審理認為,胡男被小琪提告性侵後,已經高雄地檢署調查不起訴,且胡男雖在知道小琪已婚後仍持續交往到2021年6月底,卻無法證明兩人仍繼續發生性行為,判胡要賠15萬元。
此外,其他除了李男這部分證據不足,洪男因和小琪從去年3月到7月間,有9天對話明確提到當天或前一天發生性行為的感受和次數,要賠30萬元,未出庭的楊男則要賠6萬元,人夫總共獲賠51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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