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零食掰遭控制大腦25年 她逼店長給紅包:我來生意才變好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林姓女子今年6月間前往某超市購物,竟趁店員不注意時將價值585元的3項商品藏在包包內,僅結帳1瓶礦泉水,被識破之後竟然辯稱頭腦遭陌生人控制25年,還要求店長給紅包。高雄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為林女的辯詞都無法舉證,實在難以採信,日前依竊盜罪判處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日。

▲▼新鈔、紅包、壓歲錢。(圖/記者陳俊宏攝)

▲林女偷東西被抓,還瞎扯要求店長給紅包。(示意圖/記者陳俊宏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林女6月29日下午3時許前往高雄市某超市購物,並趁店員不注意時,將1盒健康食品、2包零食(總價值585元)塞進自己的包包裡,只拿著1瓶礦泉水去結帳,結果走出店門口時防盜鈴響起,店員將她攔下,才發現她的包包裡藏著沒有結帳的商品。

林女被逮之後坦承上述行為,但矢口否認竊盜,並辯稱受到陌生人控制頭腦25年,拿那些商品不是要自己吃的,而是要分享給朋友,「我要求店長要給我紅包,但他不給我,我去了他們的生意才變好,他們要感謝我」。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林女自述遭到控制,這部分屬於社會上變態之事實,她若要以此為主張,必須提出證明供法院查驗,但她僅憑空口陳述,連遭到何人控制、控制方式是什麼等問題都無法回答,也無法舉證證明自己的說詞。

法官接著表示,林女在接受警詢時被問到為何買東西不付錢,曾回答「因為我錢不夠」,可見她在主觀上是知道自己沒錢購買拿取的商品,卻在偵查過程中改口辯稱遭人控制,說詞反覆又無證據,最終不採信她的辯詞,並依竊盜罪判處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日,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