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重機騎士自撞護欄後噴飛對向車道,遭來車猛撞、輾過當場慘死。(資料圖/雲林消防提供,下同)
記者戴若涵/雲林報導
台61線南下252公里處,2022年4月間發生一起奪命車禍!一名陳姓重機騎士行經該路段時,因不明原因自撞分隔島,重機瞬間碎裂,人則是噴飛北上車道,遭來車猛撞再輾過,當場頭身分離慘死,不料,撞人的自小客車徐姓女駕駛竟落跑,日前法院將徐女判處有期徒刑6月。
回顧整起事發經過,2022年4月5日深夜11時許,23歲陳姓重機騎士與朋友約好,從台中出發要騎乘重機到高雄訪友,不料,行經雲林縣口湖鄉梧南村台61線南下252公里彎道處附近時,因不明原因猛撞中央分隔島護欄,人拋飛到北上車道。
50多歲的徐姓女駕駛因措手不及,猛力撞上陳姓重機騎士,而後方的洪姓自小客車駕駛也因來不及閃,車輛不慎輾過陳男,導致陳男當場頭頸斷裂、體腔多處臟器脫出,當場死亡。
事件發生後,徐女沒有報警、通報救護人員,也沒有留下聯絡方式,或等待員警到場處理,釐清肇事責任,只下車短暫停留後便揚長而去,事後被檢方依法起訴。
徐女辯稱,「我知道我有撞到一個飛過來的東西,但我不知道是人,我當時有停車,但並沒有看到我撞到的東西,之後也問後來停車的人有沒有撞到什麼東西,他們說沒有,我想說車子停在那邊很危險,且我想要早點回家,就先駕車離開,假如我知道撞到人,我又不想要負責的話,我可以一開始就馬上離開不用作停留。」
但後方的洪姓駕駛供稱,事發當時徐女曾向他表示,對向飛過來很大的物體,撞到她車子的左前大燈,導致嚴重毀損,對方還曾詢問他,可不可以要求賠償,「我以為她不會離開,因為車子毀損那麼嚴重了,所以我沒有記得她的車牌,她看起來很害怕,在現場停留約10至20分鐘,就駕車往北逃逸」,開走時車輛還發出故障聲。
法院指出,事發當時徐女車輛受損嚴重,且洪姓駕駛證稱,「我看到疑似殘缺不全的屍體,已來不及,就開車直接輾壓過去,之後好幾台車都有停下來,有人協助報警及透過手機手電筒警示後方來車」。
法院認為,正常的人發生如此強烈的碰撞情形,又有這麼多人停下車,可以預見事故的嚴重性,不採信徐女「不知道撞到人」的說詞,依照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將她處有期徒刑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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