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世龍/高雄報導
帛琉籍天使輪「ANGEL」於112年7月21日沉沒高雄港外,迄今已23天,期間海洋委員會與高港公司等相關單位合作監測污染,並即時清除外溢油污,並多次要求船東採取應有之應變作為。海委會表示,因船東迄今仍未有積極作為,昨(11)日第四次祭出重罰新臺幣150萬元,加上先前3張罰單共遭裁罰340萬,海委會表示,改善期限至8月14日,如仍未改善將再度開罰。
▲▼天使輪船東至今無作為,海委會再度開罰150萬,並請港務公司代為緊急處置船艙內燃油。。(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說明,天使輪沉沒之後,因船舶老舊導致管線油污滲漏不止,高港公司委託專業廠商多次堵漏降低風險,海保署也協調十餘艘除污船於海上清污。海委會前於7月26日、7月31日及8月3日依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裁處船東總計190萬元罰鍰,及限制重要船員離境等行政處分,並依海污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命船東於8月10日前採取必要防止污染措施。
海委會指出,昨(11)日稽查結果顯示,船東仍未有佈放攔油索等積極作為,相關應變措施持續由港務公司及海委會代為處理,海委會決定進行第三次按次裁處,罰鍰加重至150萬元,加上先前3張罰單共遭裁罰310萬,改善期限至8月14日,如仍未改善將再按次處罰。
海保署署長黃向文表示,天使輪沉沒案是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通過後第一件重大海洋污染案件,將持續督促船東採取防止、排除及減輕污染之適當措施,確保遵循海污法之規範,落實海洋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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