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茶假冒台灣茶10倍賣 狂撈2429萬!黑心「頭等獎」茶農被判刑

▲▼             。(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 頭等獎茶農竟以越南茶混充台灣茶圖利。(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福氣茶葉負責人詹東龍和妻子吳雅玲,2019及2022年還獲得阿里山春季比賽頭等獎,不料,2人竟被查出以低價購買146元的「越南茶」包裝成「台灣茶」後,再以每斤800到1500元販售,賺取10倍暴利。台中地院依共同犯販賣假冒食品罪,將詹男、吳女各判處1年6月、1年3月徒刑,不法所得2429萬元沒收,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詹姓男子(49歲)和吳姓妻子(44歲)開設福氣茶業公司,以實體茶行對外銷售茶葉。為了降低成本牟利,從2018年1月起,兩人買進每斤146元至260元的越南茶後,將茶以75公克至300公克不等重量,裝入標示為「臻藏阿里山高山茶」、「台灣茶選杉林溪龍鳳峽高山茶」、「阿里山特色茶」、「凍頂烏龍茶」、「台灣阿里山茶」、「阿里山高山茶」等包裝,在實體門市銷售,並佯稱茶行里全部都是台灣茶,以每斤800到1500元價格賣出。

諷刺的是,福氣茶葉公司還多次獲得阿里山春季比賽頭等獎,後因農委會派員購買「臻藏阿里山高山茶」抽驗後,詹、吳的犯行才曝光,檢方以平均每斤1000元計算,認定該茶行直到去年6月22日被查獲為止,不法獲利逾2000萬元。

檢方指出,福氣茶葉涉嫌將越南茶假冒台灣茶,賣給不知情廠商圖利,獲利2869餘萬,將負責人詹男、妻子吳女,依涉商標法、詐欺、食安法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認不法所得為2429萬8887元,宣告沒收,並共同犯販賣假冒食品罪,判詹男1年6月徒刑,吳姓妻子1年3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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