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機車自撞,抽血換算酒測值高達1.55毫克。(示意圖/123RF)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前年11月騎機車自撞電線桿送醫,院方採檢血液酒測值,換算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55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法院審理時,法官發現他自撞前有貧血症狀,體內「乳酸脫氫酶」數值增加可能影響酒測結果,加上事故前16分鐘,他在監獄服勞動時就因身體不適提早離開,因此不排除是貧血暈倒造成自摔,不得反向推論他酒駕,因此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陳男是2021年11月5日15時26分騎機車在某路段不慎自摔而人車倒地,警方據報前往處理,並委由義大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測得其血液中酒精濃度為每分升325.8毫克,換算成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為每公升1.55毫克。
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酒駕,辯稱當天他是到監獄執行社會勞動,因為身體不舒服快暈倒,於是下午3點多就獲准離開,他是因貧血暈倒才會摔車。
法官發現,醫院是採用酒精脫氫酶酵素反應法執行檢驗,檢體中乳酸(Lactate)和乳酸脫氫酶(LDH)的濃度增加,可能會提高酒精濃度結果,而乳酸數值可能因缺氧而增加,乳酸脫氫酶數值容也可能因貧血影響而異常增加。
此外,陳男被救護車送到醫院急診時,確有嚴重貧血、意識不清、血液中乳酸數值異常增高情形,無法排除陳男因貧血、缺氧致增高其血液中乳酸及乳酸脫氫酶,進而升高其酒精濃度抽血檢測數值的可能,加上事後陳男血液檢體已被銷毀,無從再行送請其他鑑驗機關以頂空氣相層析分析法進行確認檢驗,因此認為抽血檢測結果存在偽陽性的可能
而陳男雖然急診病歷載有「疑有喝酒」,但警、消人員對當天陳男身上是否身有酒味、有無酒後意識模糊、多語或身體搖晃無法清楚證明,所以認定陳男的確可能因貧血暈倒造成自摔,不得反向推論他酒駕,因此判陳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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