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因要求公費助理配合,虛報、浮報酬金與加班時數,並將差額流為自己的小金庫私用,14日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提起公訴。根據北檢指出,檢察官痛批高虹安存款1200萬元,每月有立委薪水19萬、問政費7萬之外,永齡基金會每月提供10萬元,給一間網路媒體公司,協助她從事立委職務。
▲新竹市長高虹安。(資料照/新竹市府提供)
檢方批評高虹安,擁有傲人學經歷,曾擔任鴻海公司中階主管,每月領有立法委員月薪19萬餘元、問政費7萬餘元、銀行存款達1200萬餘元。特別的是,永齡基金會每月,還會支應10萬元,給予一間名為歷久網路媒體公司,協助她從事立委職務。
檢方表示,高虹安有相當之財力,竟壓榨憚於其權勢之下屬助理配合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院詐取人事費用,流用於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足認高虹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建請法院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
對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歸納4個重點,分別為:犯後態度不佳、重罪起訴、請求法官審酌從重、褫奪公權無法任公職。他認為,罪證確鑿,還有助理們全盤供出,高虹安助理費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將高及其助理共5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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