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用妻舅當人頭 彰化前議員貪汙罪起訴

▲彰化縣前縣議員許晉陽涉詐領助理費被起訴。(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彰化縣前縣議員許晉陽涉詐領助理費被起訴。(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第五選區前縣議員許晉陽,4年前擔任議員期間,聘僱妻子、及妻子弟弟(妻舅)當助理,每人月領24,000元公費助理費,妻舅只做5個月就到雲林從事二手車買賣,但許仍持續向縣議會申請助理費,3年共詐領75,2000元,彰化地檢署14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許。

依據起訴書內容指出,許晉陽於2018年12月25日擔任議員期間曾短暫聘雇妻舅當助理,5個月後妻舅就到雲林水林鄉從事二手車買賣,卻仍將金融卡交給蔡妻保管,許晉揚持續指示妻向縣議會申請助理補助費。

妻舅在檢方偵訊中坦承確實將帳戶金融卡交給許保管,而許在偵訊中否認用職權詐領財物的犯行,他表示,自2019年9月後就未再聘用妻舅,他提領公費助理費都用在服務處的水電網路費用、花圈、紅白包、蘭花與瓶裝水等,都有收據可以證明。

不過檢方認為,助理補助費不是實質補貼議員的費用,議員不得以助理補助費之用在議員服務處的為民服務開銷,檢方也考量到許晉陽等3人犯後繳交犯罪所得85萬,犯後坦承犯行,請法院從輕量刑,去年2022九合一大選,許晉陽棄政從商,未再涉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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