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開放申請「電子簽證」包含台灣 13國臨時停留期限延長至45天

▲▼越南下龍灣。(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越南政府為了拚觀光,開放全世界所有公民使用電子簽證。圖為下龍灣。(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林彥臣/綜合報導

越南政府14日晚間發布公告指出,從8月15日起向全世界所有國家與地區的公民,開放電子簽證,另外還開放13個國家公民入境臨時停留的時間,延長至45天。越南媒體報導指出,將電子簽證有效期延長至90天,更有助於吸引國際遊客。

綜合越南媒體報導,越南政府發布第127號決議,決定向所有國家和地區的公民,發放電子簽證,包括空中、陸地和海上口岸,都允許外國人持電子簽證出入境。

越南政府同時還發布第128號決議,將13個國家公民的臨時停留期限,延長至45天,包括:德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英國、俄羅斯、日本、南韓、丹麥、瑞典、挪威、芬蘭和白俄羅斯。

決議指出,無論護照類型、入境目的如何,在滿足越南法律規定的所有入境條件的基礎上,這些國家公民都可入境停留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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