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柯如何看待高虹安案? 他批:用破壞人民對司法信任的方式回應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翻攝高虹安臉書直播)

▲高虹安依貪污罪遭起訴,引發各界熱議。(圖/翻攝高虹安臉書直播)

記者江采蓁/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任職立委期間貪汙助理費共46萬元,14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遭檢方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批「那個幾千億的你們都假裝沒看到,現在去查46萬元的」,昔日長官、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則強調「司法不應該淪為政治打壓破壞對手的工具」。對此,民進黨前青年部主任吳濬彥15日就在臉書痛批,總統擬參選人用最惡劣、破壞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方式去回應,已經不是糟糕可以形容。

針對高虹安遭起訴,郭台銘強調「司法不應該淪為政治打壓破壞對手的工具」、「我看起訴書好像就只有46萬,我覺得體育場的事情為什麼還沒啟動...」;柯文哲表示「要貪污的人帳簿不會計那麼清楚」、「那個幾千億的你們都假裝沒看到,現在去查2萬2000元的,還有46萬元的」。

對此,吳濬彥表示,他們都說不評論司法案件、很不願意批評司法,但卻主張事件中金額不大,也都明示與暗示現在的司法是政治工具,但他要再次提醒,高虹安詐領助領費整起事件會曝光,是當時國民黨的新竹市長參選人林耕仁在選戰期間爆料才有機會晾開在大眾面前看,而林耕仁爆料並非無所本,手上的資料來源是高虹安團隊內部的吹哨者所提供。

吳濬彥指出,事件在大眾面前曝光後,法務部調查局北機站接獲檢舉人檢舉函,同時新竹地檢署也有接獲民眾告發高虹安,分「他字案」調查。他強調,若檢察體系在接獲具體檢舉及民眾告發,有聞而不查、有據而不辦,那不是才是選擇性辦案、才是貪贓枉法嗎?兩位心心念念想要求得選民認同,爭取治理國家機會的兩位總統擬參選人卻提不出明確人證與事證去檢舉,不負責任的以主張「他人可能也有不法」轉移高虹安涉貪之焦點。

吳濬彥再提到,高虹安團隊三位助理們在檢調調查過程中自白犯行,也因三人態度良好,且無獲得犯罪所得,獲檢方向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規定「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吳濬彥表示,許多候選人賄選及貪污的案件,在正式起訴後被判決無罪的,通常是底下或其他人的擔掉,因為沒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候選人涉入犯罪,所以經常變成是候選人的父母親或是團隊裡的辦公室主任或助理甚至志工去關結果當事人沒事,但高虹安這件沒這麼好過的,整個事件曝光始自內部吹哨,人證與物證齊全。

因此,吳濬彥也痛批,想更上一層樓的兩位總統擬參選人柯文哲與郭台銘,卻用最惡劣、破壞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方式去回應,已經不是糟糕可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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