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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屏東市出租地髒亂 屏縣環保局現勘後重罰6000元

▲國產署屏東市出租地髒亂情況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國產署屏東市出租地髒亂情況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國內登革熱疫情嚴峻,但國有財產署出租於屏東市自立路之土地,因承租人未善盡管理人之責,可能孳生病媒蚊,屏東縣政府環保局今(15)日派員現場稽查,發現該筆出租地內有散置廢棄臉盆、輪胎、盆栽及垃圾等廢棄物,另對於圍牆內種植之樹木疏於管理,已使多棵樹木長出圍牆外,致使落葉及花卉等掉落後影響環境衛生情事,環保局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重罰上限6,000元。

▲國產署屏東市出租地髒亂情況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經查環保局於去年同樣曾接獲民眾陳情該筆土地髒亂案,環保局亦命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屏東辦事處立即改善,並經環保局複查後已改善完成,之後即未再接獲陳情。

惟目前登革熱疫情嚴峻時期,國有財產署屏東辦事處未善盡出租人管理之責,再度讓該筆土地環境呈現髒亂,環保局將依廢清法處分外,並限於3日內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按日連續處罰。


環保局呼籲,國產署及台糖公司在屏東縣境內有大量土地出租給民眾供種植農作物或其他用途,國產署及台糖公司應善盡出租人管理之責,其租用合約中應明訂要求承租人維護承租地環境品質相關規定,並應經常派員巡查各出租地環境狀況,倘發現環境髒亂,應要求立即清理。

縣內近日常有局部短暫陣雨或雷雨,其豐沛的雨量將增加病媒蚊孳生有利環境,目前登革熱疫情如此嚴峻下,環保局若發現環境髒亂有孳生病媒蚊之虞,立即依廢清法規定重罰3,600元至6,000元,絕不手軟;另衛生局一旦查獲病媒孳生源也可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籲請土地所有權人或住戶善盡管理之責,做好「巡、倒、清、刷」登革熱防治四大步驟,巡視土地或家戶可能積水的容器、倒掉積水、清潔使用的容器、刷除蟲卵等工作。此外,屋簷排水槽、頂樓閒置的容器、廢棄水塔、花瓶、花器底盤及廢輪胎等,甚至覆蓋帆布之凹陷積水處及菜園中積水容器也是防治重點,大家共同維護健康無虞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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