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護航高虹安扯謝蘇特支費 謝長廷重批:最令我看不起

▲▼駐日代表謝長廷。(圖/記者袁茵攝)

▲駐日代表謝長廷回擊羅智強。(圖/記者袁茵攝)

記者江采蓁/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任職立委期間貪汙助理費共46萬元,14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遭檢方起訴,國民黨立委參選人羅智強則提起2007年檢方不起訴駐日代表謝長廷、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特別費的標準,大轟「要把高虹安關起來OK,請把蘇貞昌和謝長廷一起關起來」。謝長廷15日也透過臉書回擊,「這種為了一點選舉的政治利益,不顧社會長遠利益而摧毀司法公信力的人,是最令我看不起的原因。」

謝長廷表示,台灣司法公信力低,一向為社會所詬病,其中有司法本身的因素,也有一大部分是政治人物動輒攻擊司法不公,以轉移自己的不對。他一向認為,政治人物的言行應有助於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而不是有利自己就說司法正義還其公道,不利自己就說司法不公或死了等,尤其是第三者並沒有看司法卷宗或是相關證據,草率就斷定起訴或判決公正不公正,其實只是政治利益而已。

針對被羅智強提及一事,謝長廷指出,羅智強曾因關西機場事件涉嫌侵害他的名譽,被他控告,判決結果羅智強無罪,理由是羅智強指摘他的事是可受社會和民意代表公評的事,換句話說,是指羅智強「沒有犯罪故意」,而不是指羅智強「說的內容是事實」,但羅智強獲判無罪後,隨即對媒體說司法正義,還自己和亡者公道,他雖萬分委屈,但依照他一貫信念並沒有對司法批評,也隨羅智強去作秀。

謝長廷提到,這次高虹安的事是助理費,而他當年的案子是首長特支費,如何相提併論?羅智強指當年特偵組不起訴他有問題,那邏輯上是不是反指高虹安遭起訴是正確的,他直言,「羅智強是為高虹安打抱不平?還是為自己出風頭或羞辱我就好,或是更有深意想引出馬英九特別費的事,重新受公評?」

謝長廷強調,高虹安遭起訴一事若是寃枉,就應依理由和證據在法院爭取公道,而不是由政治人物輕率就大喊司法不公,司法淪為政治工具云云,他也重批,「這種為了一點選舉的政治利益,就含血噴人,不顧社會長遠利益而摧毀司法公信力的人,是最令我看不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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