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前女友慣性劈腿4男 醋男喊冤「她沒反對」仍賠5萬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蔡姓男子因為想與前女友A復合被拒絕,竟在2個月內狂傳訊息騷擾A女及其家人,還指控對方慣性劈腿、陪睡、曖昧4男,結果被一狀告上法院。雖然蔡男堅稱自己說的都是事實,而且A女當下完全沒有表示反對的意思,但還是沒有獲得新北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男子搞外遇。(示意圖/CFP)

▲蔡男求復合失敗,竟反控A女慣性劈腿。(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蔡男與A女曾是男女朋友關係,他希望復合繼續交往,但遭到多次拒絕,一氣之下竟然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間,透過LINE、簡訊、IG傳送12次訊息給A女及其家人,內容包含「不接電話,我就按電鈴,或是我直接找妳媽聊天,別人要妳都給,我要妳不給」、「妳已經跟XXX睡過了,現在妳什麼都有了,這是妳回來報復我,妳開心了吧」。

此外,蔡男還在訊息中指控A女慣性劈腿、陪睡、與4男搞曖昧。A女因為受不了騷擾,加上蔡男頻頻要求聯絡,而且沒有放棄追求,種種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她的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憤而決定報警並提告。

蔡男到案後辯稱,他在訊息中說的內容都是事實,只有1則訊息是誤傳,「我傳的訊息內容都是陳述事實,我只是要跟A女好好把事情講清楚,她完全沒有表示反對的意思。」

然而,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蔡男沒有透過理性方式處理感情糾紛,只為了滿足自身私慾,漠視A女的意願反覆做出騷擾行為,造成女方生活在惶恐之中,已經構成跟蹤騷擾行為,考量到他有前科,素行不佳,最終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 《東森新媒體ETtoday》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