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江姓男子在楊梅區某家小吃店飲用啤酒後騎車上路,在楊梅區中山北路與他人發生事故,員警到場處理,竟對員警比中指還以三字經辱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江姓男子今年3月在楊梅區某家小吃店吃中飯並飲用啤酒,江男未待酒精消退隨即騎車上路,行經楊梅區中山北路時與他人發生事故,未待員警到場處理隨即騎車離去,但因酒精作祟在梅獅路上自撞倒地,員警到場處理時,江竟對員警比中指,還對員警以三字經侮辱,員警見其受傷送醫治療,醫院驗出酒精濃度每公升0.62公克已明顯超標,江男又對員警以三字經辱罵;桃檢偵結依公共危險、侮辱公務員等罪嫌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55歲的江姓男子今年3月17日下午3時許在楊梅區某家小吃店用餐還飲用啤酒,但江男未待酒精消退隨騎車上路,同日下午5時許在楊梅區中山北路二段附近與一輛轎車發生擦撞,雙方均未受傷,江男未待員警到場旋即騎車離開現場,但騎到梅獅路二段某巷口處卻突然自摔倒地,當場被楊梅警方局草湳派出所2名員警查獲,員警上前詢問時,醉醺醺的江男竟對員警比中指手勢,還以「X你娘」等三字經辱罵。
員警見江男受傷,先協助送往楊梅天成醫院包紮傷口,醫護人員抽血驗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2公克,已明顯超標,員警欲將江男帶回派出所偵訊時,江再度以連續三字經辱罵,員警依法將江男帶回派出所偵訊並移送桃檢偵辦。
桃檢複訊時,江男坦承有飲用啤酒與發生事故等事實,員警則提供密錄器拍攝影片截圖與職務報告等佐證,檢方認為江男犯罪事實明確,偵結依公共危險、侮辱公務員等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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