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奕如/台北報導
藝人馬國畢11日凌晨遭台北市警方攔查發現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諭令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17日做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限1年,條件是必須繳庫4萬元。馬國畢透過經紀公司回應,「尚未收到判決書,但對這裁決虛心接受,仍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抱歉!」
▲馬國畢為酒駕案道歉,坦承犯下低級錯誤。(圖/記者劉昌松攝)
馬國畢當時跟朋友聚餐,從新北一路開回南港,遭台北市警方攔查發現酒駕,他在北檢鞠躬道歉,之後在臉書再度懺悔,「真的非常非常非常的對不起!我做了這樣不可原諒的事情,不該喝了酒開車的,很懊悔自己的行為,沒有自律以身作則,我會徹底反省自己,保證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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