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頭悶殺6歲兒...國民法官查動機 「為小孩好」貧母:我這麼愛他

▲▼新北地院外觀。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新北地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1名離婚的許姓婦人,去年(2022年)在家用枕頭悶死6歲獨生子再自戕獲救,被起訴涉犯殺人罪嫌並羈押至今,新北地院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今開庭時,素人國民法官追問許婦殺子動機,是否出於企圖獨佔兒子,以及事發前有無尋求親友或社會資源協助,許婦答稱沒向外求援也別無選擇,但並非意圖報復前夫,而是不捨留下兒子獨活受苦,「誰會像我這麼愛他!」

本案是新北院第1件國民法官參審個案,也是全國首件由國民法官參審的母殺子悲劇。今上午開庭時,1號男性國民法官率先提問許婦犯案動機,包括許婦事發前,為何以各種理由為兒子請假不上學、怎沒讓小孩接受完整教育,許婦說「希望小孩陪在身邊」,1號國民法官質疑許婦是否企圖獨佔兒子,許婦連忙辯解「是他(兒子)不舒服,想讓他在家陪我」。

3號女性國民法官問許婦,若不放心把兒子交給自己父母或前夫照顧,「有沒有想過除了殺害兒子,還有其他選擇」,許婦淡淡說「沒有」,3號國民法官問她有沒有想過向朋友或其他社會資源求助,許婦依舊淡淡表示「沒思考過」,3號國民法官再拋出「知不知道有哪些朋友或社會資源能幫忙」,許婦還是淡淡回答「不清楚」。

6號女性國民法官問許婦和前夫認識交往2年、結婚8年,婚後流產2次才生下本案獨生子,「都是誰在帶?是妳全職照顧嗎?」許婦本來自稱全職帶小孩,後改口小孩1、2歲時,是託自己父母照顧,6號國民法官問「外公外婆很疼這個外孫?」許婦答稱「是」。4號男性備位國民法官問許婦「殺害親生寶貝前,最後1次是何時出家門」,許婦沒說日期,僅表示「騎機車帶孩子回娘家」。

相較於素人國民法官提問點到為止,受命法官直指問題核心「殺子有無出於對前夫的負面情緒」,許婦說怕自己走了,留下兒子在世上1個人,她不放心交給前夫照顧,而自己的父母雖愛外孫,「但是太嚴格、太嚴厲,怕小孩不敢說出心裡話」,她殺子不是因為對前夫的負面情緒,「我只考慮小孩」。

▲枕頭,棉被,房間,床單,飯店,床。(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許婦供稱用枕頭親手悶死6歲獨生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受命法官用許婦先前的供詞再問她「殺子前抱著枕頭越想越氣,其中1個原因是看到前夫帶小三出遊的IG照片,是否對前夫有負面情緒」,許婦這時鬆口說「是」,覺得自己很悲哀,10年換來婚姻失敗,很難過也難受。受命法官要她「判斷(行兇動機)哪個因素成分居多」,許婦說主要是為了小孩、不是為了報復前夫而帶走小孩,更不是認為前夫不配擁有這個小孩,而是「我走了,誰會像我這麼愛他!」

公訴檢察官認為許婦「一廂情願覺得(共赴黃泉)對兒子比較好」,其實動機「最終來自報復情緒」。辯護律師力主許婦是遭本身重鬱症綁架的人,本案並非預謀犯案,而是突發的情緒失控所致,加上許婦擔心留下兒子會讓兒子不快樂,「甚至步上她的後塵」,所以在「強烈的『利他主義』影響下,決定帶小孩一起走」。

本案源於許婦(37歲)2021年11月和前夫協議離婚,約定每隔1到2周輪流照顧兒子,許婦在新北市樹林區租住1間4坪套房,原受僱做電話行銷,去年8月失業,經濟陷入困頓。去年10月19日上午,小孩的國小導師起疑許婦又以兒子打疫苗仍不舒服為由繼續為兒子請假、已多日沒到校,通知許婦前夫了解。

許婦前夫整天找不到許婦母子,當晚9點多會同許婦雙親、警員和里長到租屋處破門查看,赫見兒子斷氣躺在床上已現屍斑,許婦頸胸有刀傷、全身是血昏迷仍有氣息,現場留有遺書,許婦送醫獲救,到案被羈押至今,坦承親手用枕頭悶死兒子再自殘,新北檢今年3月20日起訴許婦涉犯殺人罪嫌。

新北院將本案列為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前天(15日)從101位到場的候選素人中,選出6位國民法官與4位備位國民法官,性別比為6男4女,年齡以41歲到50歲4人最多、31歲到40歲3人居次,職業以服務業4人居多、其次為製造業3人、醫療2人,教育程度有3位碩士、4位學士及專科畢業1人、高中畢業2人,10位素人國民法官與3位國民法官從昨(16日)起共同審理本案3天,預定下周二(22日)下午4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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