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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噪音車擾民! 蘇俊賓倡議修法源頭管制獲政院重視

▲改裝噪音車擾民!蘇俊賓倡議修法源頭管制獲政院重視

▲改裝噪音車擾民!蘇俊賓(右)倡議修法源頭管制獲政院重視。(圖/新聞處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惱人的汽機車噪音,長久以來,深受民眾抱怨!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17日出席政院院會提案報告「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與討論《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於會中以近日參與噪音相關修法的案例,呼籲以整合的思維管理,將噪音與改裝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規範,納入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的規範,獲得交通部長王國材回應,將納入相關法規修正。

蘇俊賓也感謝行政院長陳建仁對於噪音擾民議題的重視,桃園市政府於6月份在行政院會中提出倡議,獲得院長支持,指派李孟諺秘書長針對本案召開跨部會的會議,同時也和提案的桃園市政府研討。7月份環保署沈志修副署長及交通部路政司林福山司長等,即與桃園市政府相關局處進行相關法案的研討,調整的法規包含環保署已於今年6月30日修正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

▲改裝噪音車擾民!蘇俊賓倡議修法源頭管制獲政院重視

針對於夜間時段或特定區域,汽機車噪音有違反公告「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行為」時,由首次違反處以3千元加倍裁罰至6千元,如再次違反將持續加倍裁罰直至上限3萬元,而經攔(查)檢測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者,亦直接裁罰法定最高金額3,600元。

環保署與交通部也參採桃園市政府建議,將共同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由環保署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7條研議授權訂定「改裝排氣管認證作業辦法」,結合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納入排氣管變更登記的規定,並有信心於今(2023)年底前完成修法作業,屆時隨意改裝車輛排氣管者就將被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直接開罰最高1,800元。

蘇俊賓表示,桃園市府倡議修法源頭管制改裝噪音車,中央允諾並積極協商年底完成修法及配套措施,是中央與地方合作的良好典範,今天院會中交通部提案的這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未來更是啟動後續各項源頭管理機制的重要法源。期待有別現在於末端耗費大量處理人力的形式,改由有效率的源頭管制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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