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林姓男子在擔任某憲兵指揮部下士時,於2019間假扮成按摩師傅,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女高中生花花(化名),並將人約到飯店性侵得逞;1年之後他又以相同手法侵害女網友。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林男犯案時仍未退役,因此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強制罪分別判處4年、3個月有期徒刑,僅強制罪的部分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林男佯裝成按摩師性侵花花,1年之後又以同樣手法性侵另一名女子。(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林男是在2014年8月間入伍擔任志願役士兵,直到2020年7月才退伍,但2019年2月間他透過交友軟體結識花花,當時女方尚未滿18歲,他佯稱可以請擔任按摩師的友人到飯店提供按摩服務,開口邀約女方前往飯店開房間,然後再以「按摩師會先到」為由,要求女方先洗澡,並裸身躺在床上等候。
林男進入房間之後假裝自己是按摩技師,肆意碰觸花花的大腿內側、胸部、下體等私密部位,接著以手指性侵得逞。花花當下發現有異,起初還以為是不小心碰到,後來感覺下體極度疼痛,便立即要求停止按摩,同時提出質疑,林男卻馬上改口說要帶女友去醫院看診,她認為對方是想趁機落跑,於是再次質問關於女友、按摩師朋友等事情,結果雙方因此發生爭執。
花花見林男執意離開,拿起手機想要報警,卻遭對方搶走手機,兩人從房內一直追到房間外,過程中她不小心在1樓樓梯間跌倒而昏了過去,才讓對方得以順利逃脫。飯店員工聽聞聲響跑來查看,發現花花倒臥在地,手機仍在與警員通話中,馬上協助告知飯店位置,讓警方據報到場蒐證。
後來林男在2020年4月間因為另外一起性侵案件被法院判刑3年6個月確定,目前正在執行中。由於犯案手法相同,引起警方懷疑,於是將花花案件的生物跡證送交比對,結果發現DNA吻合。
在花花案件中,林男被法院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強制罪分別量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僅強制罪的部分得易科罰金,但他不滿提出上訴,強調自己當下是想看情況表明身分,不是故意隱瞞,也沒有搶奪花花的手機。
台中高分院法官則認為林男罪證明確,他僅為了滿足一己慾望,佯裝成按摩師性侵花花,還搶奪手機阻止報案,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也沒有與當事人達成調解或和解,可見他毫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最終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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