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馬祖岸巡總隊參謀主任林佑柏夥同下屬侵佔岸巡伙食罐頭64箱,還大費周章從馬祖運回台灣,涉案的林佑柏及張姓女上士案發後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財物罪」收押,士林地檢署經縝密調查後,今(18日)依法起訴移審法院,下午將召開接押庭,由法官裁定是否繼續羈押。
▲海巡署馬祖岸巡總隊參謀主任林佑柏與部署涉侵佔罐頭,還從馬祖運回台灣,士林地檢署依法起訴。(示意圖/記者黃宥寧攝)
士林地檢署於今年4月20日由肅貪專組張志明主任檢察官帶領該專組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北調組兵分多路搜索,約談林姓參謀主任等6名人,複訊後,認參謀主任林佑伯、張姓女上士罪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檢方為求謹慎,5月再發動搜索,南下將曾姓女上士(約30歲)帶回,經複訊後認她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侵占公用財物罪嫌,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定15萬交保。
起訴指出,林姓中校參謀主任督管該岸巡隊副食罐頭,得悉年度撥補的副食罐頭消用未罄,竟起貪念,陸續從去年1 月、 4月及10月間,分次將副食罐頭22箱、15箱及27箱,先由張姓上士或曾姓上士調換成以非原始紙箱裝箱及封箱
由余姓士官長或曾姓少校後勤官將已更換包裝紙箱的副食罐頭搬運到公務車,並駕駛公務車載運至南竿島福澳港碼頭,再藉由 「台馬之星」交通船,將副食罐頭轉運到基隆港,繼由在台灣的鄭姓、潘姓友人負責搬運、收受,以此方式將副食罐頭運到台灣本島住處等地供自己或親友食用。
檢方根據相關證據,今(1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財物」起訴林姓中校等5人;至於鄭、潘姓友人被依收受及搬運贓物等罪嫌起訴。
士林地檢署強調,對於轄管公務員違法亂紀之肅貪作為,仍將秉持最高檢察署「肅貪督導小組」業務督導指示,由士檢顏檢察長擔任召集人之「肅貪執行小組」落實貫徹執行,凡是涉及不法,均責由署內肅貪專組檢察官全力查辦到底,絕不寬貸,藉此也呼籲職司國家公權力的公務員,均應戮力奉公,克盡職守,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否則終將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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