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彭博社18日消息,法庭文件顯示,中國恆大集團依據美國《破產法》第15章在紐約聲請破產保護,消息迅速登上各大熱搜榜第一。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5章,該章程為借款人提供了一個同時提出債權和清償所有債務的機會。破產保護並非公司未來無法經營,也不是破產清算,只是一種繼續經營下去的手段。
▲恆大在紐約聲請破產保護。(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報導稱,《破產法》第15章讓企業在其他地區進行重組安排時,美國資產也能得到保護。
恆大的聲請文件中提到香港和開曼群島正在進行的重組程序,該公司幾個月來一直在努力敲定離岸債務重組計劃。7月,恆大獲得香港法院批准,將在本月對離岸債務重組計劃進行表決。
▲瘋傳創辦人許家印離婚,引發脫產與切割債務的質疑聲浪。(圖/CFP)
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5章,該章程為借款人提供了一個同時提出債權和清償所有債務的機會。外國破產可能不適用於美國債務,但根據本章規定聲請破產,一個債務人可以在多個地方同時宣布破產,這給了個人或公司機會在每一個欠債的地方立即獲得救濟。破產保護並非公司未來無法經營,也不是破產清算,只是一種繼續經營下去的手段。
據《星島日報》報導,香港金融學者李兆波認為,這是「高招」,旨在令美資銀行無法扣押資產,並為其債務作出緩衝,以完成「保交樓」任務。他認為這是「高招」,如果今次成功的話,另一陷入財困的碧桂園也會效仿,但可能會影響外資對大陸房企的信心。
恆大集團聲請破產保護,高層卻仍領取千萬年薪,也引發外界爭議。董事會主席許家印的薪酬為12.6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5.06萬元),被稱為許家印「左右手」的夏海鈞雖然已經離職,但他在2022年仍領了2123.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280萬元)的薪酬。
對此,恆大17日回應,相關報導存在誤讀。按照香港財務會計規則,即便期權無法兌現,也需要按照期權發放時的評估價值分攤計入薪金,因此顯得年薪很高,實際上這並非高管的真實收入。
▲恆大集團前行政總裁夏海鈞。(圖/CFP)
16日,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公告,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恆大地產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另外,大陸16日盛傳恆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離婚,引發脫產與切割債務的質疑聲浪。但面對媒體求證,恆大方面16日表示「不清楚,沒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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