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栽槍衝績效的北市大安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趙俊明。(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趙俊明,2021年查獲吳姓男子購買改造槍彈案,反被爆料他涉提供槍彈勾結董姓線民「釣魚」、誘吳男完成交易再逮人做績效,並涉威脅吳男配合修改筆錄,供稱是向綽號「鳳梨」的男子買槍,趙男到案不肯說出槍彈來源,台北地院審結,今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合併判趙男7年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可上訴。
趙俊明今沒到庭聆判,檢方起訴指稱,趙男2020年5月查獲董姓男子涉嫌擁槍,以協助辦案查出上游可減刑之名,吸收董男成為線民,前年(2021年)3月間,董男向趙男密報吳姓男子想買槍,趙男要董男出面約吳男交易、講好1把改造手槍8萬5000元,趙男並給董男1把改造手槍與6顆子彈。
同年3月16日深夜10點多,董男將這批槍彈藏放指定交易地點、確認吳男已拿走後,再藉口要「驗貨」看看有沒有給錯為由,聯繫吳男碰面,等吳男剛現身赴約,趙男和其他事先埋伏的刑警一擁而上逮人,吳男起疑遭設局,警詢時供稱向董男買槍,趙男涉威脅吳男改筆錄是向綽號「鳳梨」的男子購買,並利誘吳男若配合可協助減刑,吳男因而照辦。
不過董男憂心遭趙俊明出賣,偷偷錄下他和趙男的對話存證自保,2021年8月間,這段長約4分鐘的蒐證影音被人PO到《爆料公社》踢爆「黑警害人」,包括槍枝來源、找人頂替等交涉過程通通有,使趙男為績效不擇手段「栽槍」劣跡曝光,趙男到案應訊後被交保30萬元,不肯說出槍彈來源。
檢方起訴趙男涉犯《槍砲條例》未經許可轉讓具殺傷力之槍枝、子彈,以及《刑法》公務員行使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北院今將趙男所犯2罪分別判刑6年與1年6月,合併應執行7年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可上訴。同案被起訴的董男落跑不出庭,將被通緝,吳男買槍彈的犯行另案被新北地檢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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