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跳江身亡。(圖/翻攝自劇目新聞)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16歲刁姓少女2021年3月在廣東惠州市博羅縣東江大橋跳江身亡。墜江前,刁女曾在博羅縣金宇大酒店KTV陪酒,經媒體曝光後引起外界廣泛關注。之後,博羅縣金宇大酒店遭連夜查封,警方對酒店讓未成年女孩陪酒一事展開調查,並刑拘多人。
此前,綜合《網易新聞》、《東方日報》報導,刁女之前在一家名為金宇大酒店KTV的包廂內陪酒,當時包廂內有8男。刁女多次被灌酒,期間還被客人動手動腳。
同事小花(化名)指出,過程中刁女稱自己喝到吐血了,之後打電話給男友疑似在求救,結果雙方卻吵起架來,刁女還被男友拉黑封鎖。最後,刁女在微信向同事透露輕生念頭,打電話給母親道歉後輕生,直到幾天後她的屍體浮出水面才被尋獲。
據《澎湃新聞》報導,事發前,金宇大酒店KTV曾利用多名「媽咪」請眾多年輕女孩提供陪酒服務,其中僅未成年女孩就有10多名,年齡最小才14歲。
2021年4月30日,金宇大酒店KTV暫停營業。當晚,博羅警方連夜查封了正在營業中的金宇大酒店。雖備受外界質疑,金宇大酒店一直未對外發聲,未對該事件作出回應,負責人也未現身。
▲事發地。(圖/翻攝自劇目新聞)
案發後,接近案情的消息人士透露,對於上述事件,當地警方刑事立案,對金宇大酒店疑讓未成年女孩陪酒一事展開調查,並查封金宇大酒店,刑拘多人。
事後,刁女的父母起訴博羅縣金宇大酒店以及酒店老闆、員工等13人,提出民事索賠30餘萬元人民幣。
2023年7月,博羅縣法院對這起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博羅縣金宇大酒店組織未成年人刁女從事銷售酒水及陪侍服務,違反了法律規定,且刁女在陪酒後輕生,博羅縣金宇大酒店未盡到管理及審慎注意義務,與刁女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關係。但刁女自殺主要是因為其個人原因導致,其應當承擔主要責任,遂判處博羅縣金宇大酒店承擔15%合計175952.25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38092.31元)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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