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8年A走台北律師公會逾6000萬元公款的「神鬼女會計」李雪琴。(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律師公會前女會計李雪琴被揪出任職期間,涉於8年內A走逾6000萬元公款,被封為「神鬼女會計」,刑案一審依8個業務侵占罪合併判她4年徒刑,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北律提起附帶民事求償5500多萬元,李女出庭裝可憐聲稱想查帳、因為「我一直覺得那個數字(侵占總額)不可能」,台北地院民事一審審結,今再判李女須賠償5591萬,全案還可上訴。
李女從1998年11月起任職台北律師公會秘書處會計,2020年被抓包她利用長期經管公款帳戶存提款、甚至保管其中3個公款帳戶存摺的職務之便,涉以多報少或不入帳,每年A走公款600多萬元到900多萬元,由於北律當時資金內控機制明顯鬆散、帳冊凌亂,公會起初查帳僅發現李女從2017年到2020年共侵吞2785萬餘元。
台北地檢署2021年起訴李女涉犯業務侵占罪嫌,北律持續回溯查帳,又發現李女於2013年到2016年,另涉暗槓公款3312萬餘元,共逾6000萬元。經數次追加起訴併案審理,李女認罪供稱贓款用於家庭開銷與繳貸款,她雖自認每次僅私吞4、50萬元,總額應該沒有6000萬元這麼多,不過她「已經不想細算了」,也無法提出反證,就以檢方起訴的6000多萬元為準。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現任科技公司會計的李女,更當庭淚求法官從輕發落,自稱未婚無子女,但須扶養生病母親和姪女,目前每月薪水3萬多元,家計都是她一個人扛,請法官讓她「至少還可以看到媽媽、陪伴媽媽」,她願交出市價約2600萬元的房子給公會出售抵債。
北律認為李女因眼見公會查帳快要東窗事發才自白犯行,最初宣稱僅侵占1年公款,並立刻繳回640萬元外加帳目鑑定費20萬元,代表她有錢,但公會繼續查出其他年度犯行後,李女不再歸還任何一毛錢,可見李女認罪只為求輕判、不是真心悔悟。
北律批李女辯詞不實,且8年間每年A走600餘萬元到900萬餘元,到案後名下帳戶最多僅剩數千元,李女和家人形同享受犯罪所得帶來的奢靡生活、簡直奢華無度,並有隱匿贓款之嫌,日後可能繼續享受本案犯罪所得,建請重判並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
刑案北院一審去年(2022年)11月依8個業務侵占罪,合併判李女4年徒刑,宣告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5458萬餘元,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北律提起附帶民事求償,要求李女全額歸還外加後續鑑識會計報告費用132萬餘元,
李女在求償案聲稱「我想對帳,有些數字超出想像,我有提出疑問,但是得不到答案」,她說2020年已歸還公會710萬元,包含一筆20萬元的鑑識費用,繳費資料都提交給刑案法官,至於鑑識部分是公會去找的,「我不想付這筆錢(鑑識費)」。
法官勸喻李雪琴設法提出當年繳費證明,且「應有很多時間,可以詳細閱讀刑案的鑑定報告多加了解」,李雪琴帶著哭音聲稱,自己沒有辦法對到原始單據和金流,「我目前沒律師,不知道怎麼去申請調閱資料」、「想找到答案,但我完全沒有資料,我一直覺得那個數字(侵占總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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