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台東元宵舉行炮炸金虎爺活動,1名工作人員被炸死。(圖/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台東報導
台東元宵民俗嘉年華會祈福遶境遊行,供奉金虎爺的顯陽堂在表演「炸虎爺」時,一名張姓工作人員站在炮網上被炸成3度燒燙傷,搶救1個月後仍宣告不治。顯陽堂林姓負責人遭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判決無罪。
台東縣政府於2020年2月8日、9日舉辦為期2天的元宵民俗嘉年華會祈福遶境遊行,顯陽堂應邀前往「南豐鐵花棧」飯店前表演炸虎爺,以走炮網方式呈現。
2月8日晚間7時許,1名非擔任轎班工作之張姓工作人員站在轎子前進方向的炮網上,當鞭炮被點燃火苗隨即延燒,導致張男整個人變成「火球」,全身受有三度燒燙傷,體表面積76%燒傷,搶救1個月後仍因敗血性休克不治身亡。
檢方指出,顯陽堂林姓負責人在燃放鞭炮前疏於清場、區隔禁制區域,又未於隊伍行進間隨時備妥滅火設備,在火勢失控時即時降低危害,任由張姓被害人站在炮網上,最終因來不及走避而被炸死,勘認林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審理時林表示,張當天並非轎班人員,理應不得進入鞭炮燃放之區域,且於燃放前,已有廣播通知清場,且活動現場備有滅火器、水線等滅火設施,經目視確認管制禁止區內沒人才點炮,張死亡非其過失所造成。
多名轎班人員出庭證稱,現場都有安排專責人員擔任警戒或驅離非轎班之人之工作人員,外圍人員會回報現場已將他人全數離驅離完畢,點炮前確認沒人才點燃,張當時本來就不應該在炮網內,因此,法官認為林姓負責人並無違反注意義務,導致有人死亡的結果,自然不可歸責於林,判決林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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