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經費上限 最高額可達4.27億

▲▼投票,投票箱,民間機構,選舉,選票,監票(圖/記者周宸亘攝)

▲2024年選舉腳步接近。(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2024年選舉腳步接近,中央選舉委員會18日通過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依據規定,最高金額為「4億2749萬4000元」,將於112年9月12日發布選舉公告中載明。

中選會表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8條規定,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同時公告。

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計算方式,依同法條規定,應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70%,乘以基本金額20元所得數額,加上1億元之總和。

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有未滿1000元之尾數時,其尾數以1000元計算之。所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是指投票之月前第6個月月底戶籍統計之人口總數。

根據統計,截至112年7月31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2339萬2423人,依規定70%計算人數達1637萬4697人,乘以基本額20元後為3億2749萬3940元,再度加上1億後,即為本次總統副總統選舉最高競選經費上限「4億2749萬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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