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恆春西門路18日凌晨發生住宅機車火警案,恆春警分局下午拘提黃姓男子等4人,黃男坦承購買汽油縱火,但指控與其發生爭執的陳男,先前也涉及毀損他家大門,警方訊後先依公共危等罪嫌將他們移送法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並傳喚陳男到案釐清,如涉不法,依法偵辦。
▲恆春騎樓機車縱火案,警方拘提4人到案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恆春警分局於8月18日凌晨3時許接獲民眾通報,恆春鎮西門路某民宅遭人縱火案,警方立即率員前往協助救災並瞭解案情,經查為30歲黃姓涉嫌人與陳姓友人,18日凌晨零時左右,於小吃部內飲酒後發生口角,雙方因而心生不滿。
黃嫌隨後找來其他友人,共同以汽油潑灑陳嫌住家機車引發火警,警方隨即組成專案小組、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犯嫌涉案事證後,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並聲請拘票,旋即於當日下午緝獲相關涉案犯嫌30歲黃男、38歲林男、23歲林男、19歲尤男4人到案,並查扣犯案衣物,警方詢後將依涉嫌公共危險縱火、妨害秩序、毀損等罪嫌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聲押。
恆春分局長黃文智呼籲,民眾發生口角或糾紛,應循理性管道調解,不應以暴力方式處置,對於糾眾對峙或聚眾鬥毆之犯罪行為,警方更不容許發生,對於本案雙方犯嫌之毀損及縱火行為,警方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秩序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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