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醉女突全身搖動…痛哭「被X醒」 淫男噁辯:就是喜歡妳

▲▼女性,酒醉,撿屍,性侵,床(圖/pixabay)

▲台北盧姓男子找朋友為自己慶生,卻趁機性侵心儀的女性友人。(示意圖/取自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女子小茵(化名)和一群朋友到飯店開房為盧姓男子慶生,玩到隔日凌晨小茵喝醉,先回房內臥室休息,睡到一半卻突然感到整個人都在搖動,驚覺下體被侵犯而醒來,發現是盧男趁她不能反抗性侵,憤而報警。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盧男犯行屬實,依犯乘機性交罪,處4年徒刑。

判決指出,盧男於前年7月30日時,找來一群朋友到五星級飯店為他慶生,其中包含心儀對象小茵。眾人在房內飲酒作樂到清晨,小茵因酒醉先到房內臥室休息,盧男見狀竟跟進房,趁小茵昏睡時性侵她,過程中小茵驚醒,並報警處理。

小茵表示,她睡到一半突然感覺整個人在搖動、下體被侵犯,她驚醒坐在床上,只看到盧男在身旁,急忙打電話給房外的友人求救,友人進房後將盧男帶離,等到她冷靜下來,盧男有進房下跪道歉。

但盧男辯稱,是小茵叫喚他進臥室,還幫他開門,他也只抱著她睡,而後他突然被小茵叫醒,他看她喝多了,一時間也無法解釋,才順著她道歉。

不過蔡姓友人證稱,她接到小茵電話,聽到小茵很激動,崩潰痛哭說「被盧男X醒」,她於是請呂姓友人進臥室了解。而呂男也表示進房看到盧男跪在地上,小茵說盧男有碰她。

法官檢視案發後臥室內的影像,只見小茵質問盧男為何碰她,而盧男跪倒在地直說「對不起」、「會負責任」,小茵怒問「你誰不碰敢碰我,怎樣,你覺得我不敢告你強姦是不是?」,盧男也回覆「照妳說什麼就算」,對性侵並不否認,被問動機還表示「就很單純,就是喜歡妳而已,就這樣,可是妳有跟我講過,就只能當朋友……我沒有要求或要妳原諒我」等語,反應和自認清白的人截然不同。

另外,盧男的律師還提出有小茵入境、標題為「生日求婚」的影片截圖,辯稱兩人是情侶。不過法官認為,兩人是否僅為普通朋友,和盧男友有無犯案是兩回事,判盧男犯行屬實,依犯乘機性交罪,處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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