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一名男子稱受到迫害,於是游泳偷渡到馬祖。(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劉人豪/馬祖報導
中國大陸一名曹姓男子,自認在大陸遭受迫害,於是從福建省黃岐半島出發,游到馬祖連江縣,上岸後請路人報警後被逮,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曹男有期徒刑2月。
判決書指出,中國大陸一名曹姓男子,自認在大陸遭受迫害,於2023年7月23日夜間,身著救生衣、防寒衣、蛙鏡、浮潛三寶(面罩、蛙鞋、呼吸管)、手浮品等配備,自福建省黃岐半島岸邊游泳出發,並於同年月24日凌晨,抵達連江縣北竿鄉芹壁村岸邊偷渡上岸,曹男上岸後請路人報警,向到場處理警員承認以非法方式進入台灣,自首而接受裁判。
法院審酌,曹男犯後坦承犯行,以及自述教育程度為大學畢業,家庭狀況小康,職業為公務員、一年收入約人民幣20萬元(約87.6萬新台幣),家中有父母、哥哥、姊姊,沒有小孩,無人需要扶養,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有期徒刑2月。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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