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學生遭揉臀問「愛不愛老師」 4受害人控縱容狼師

▲▼立委范雲召開「台大性騷受害學生站出來!抗議校方成加害結構一環!」記者會 二位當事人出席。(圖/記者屠惠剛攝)

▲范雲今天上午舉行「台大性騷受害學生站出來!抗議校方成加害結構一環!」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下圖同)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范雲今(21日)與4位台大校園性騷擾被害人舉行記者會,受害學生指控,一名黃姓教授對學生揉胸、揉臀、熊抱,甚至逼問「愛不愛他」,性平調查建議停聘3年,教評會卻決議僅停聘1年;另一名學生痛陳,遭台大已婚女性舍監偷拍睡覺、耳邊吹氣、要求擁抱,事後台大校長陳文章卻致電學生的老師說「事情鬧大對老師也不好」。

范雲今天上午與4名台大校園性騷擾被害人召開「台大性騷受害學生站出來!抗議校方成加害結構一環!」記者會,包括台大學生會、研究生協會、女研社等12位台大學生自治組織幹部及2位台大教授一同聲援被害人,抗議校方成加害結構一環。

A同學發言表示,自己擔任宿舍學生幹部時,遭已婚女性舍監性騷,「舍監在我睡覺的時候偷拿備份鑰匙進到我房間、偷拍我睡覺、摸我的臉、耳邊吹氣,然後很多次的要求我要擁抱她,她才不會生氣,親吻、壓趴在我身上、追問行蹤、限制交友、半夜騷擾、要求見面」,事發至今已將近1年,他仍須每天服用藥物才能避免噩夢,當時家防中心的社工陪自己到警察局申請跟蹤騷擾告誡書,但台大還是繼續讓加害人當舍監,讓她有機會接觸更多的學生。

A同學怒控,台大校長陳文章身為台大性平會主任委員,新聞出來之後,竟然打電話給自己的老師說,事情鬧大對老師也不好,已經違反《性平法》,且學校在2023年6月14日發新聞稿,稱「舍監半夜不是騷擾,是在關心學生」,完全扭曲事實,「甚至事發半夜也不知道帶走誰,甚至還請我去睡校安中心的沙發,而不是請行為人離開宿舍」。

受害同學B、C,遭同一位黃姓教授性騷擾,該教授以「美式風格」自居,時常講黃色笑話、擁抱同學,C同學長達一年遭其揉胸、揉臀、熊抱、逼問「愛不愛老師」,原以為向學校提出申訴會得到正義,沒想到台大校方卻讓他們更失望。范雲表示,此案高達5位被害人性騷擾成立、受害時間前後至少5年,台大性平會卻做出「未達情節重大」認定,且當程序走到教評會,對加害教師的懲處從停聘3年又縮減至1年。

C同學質疑,「讓我難以理解的是,台大對於情節重大的定義到底是什麼?我想起了黃教授每次摸著我的屁股的時候,我心裡感到巨大的恐懼,難道台大真的看不到嗎?真的認為不嚴重嗎?還是因為我是男生,我的身體就不應該被尊重嗎?」

受害同學D雖非台大學生,但因論文主題選定台大教授擔任其共同指導教授,她表示,該名教授曾屢次表示「台灣處女特別多」、「曾在一門課跟3位學生上床」,某次在工作中被要求前往老師的住處拿文件,被教授壓在牆上欲上下其手。

范雲表示,在這些案件中,受害學生連在宿舍都無法好好睡覺,還要面對校長打給指導教授帶來的壓力,心生恐懼、愧疚;而研究生被指導教授性騷擾,還得自己力爭,才能更換指導教授;還有研究生因行為人報復,不得不更換題目、重寫論文,導致延畢,而僅僅停聘1年的懲處,也讓還在校的學生,得面對停聘回來的老師,這是對更多學生受教權的侵害。

最後,范雲與受害學生、台大教師及台大學生自治組織幹部、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一起提出4大訴求,要求台大立即改善:第一,臺大不該違法,侵害受害學生權益;第二,台大不該藐視性平專業,縱容性騷文化;第三,台大不該成為加害一環,教評會不應師師相護、縱容狼師;第四,教育部針對臺大違法情事,應立即開罰。

▲▼立委范雲召開「台大性騷受害學生站出來!抗議校方成加害結構一環!」記者會 二位當事人出席。(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委范雲召開「台大性騷受害學生站出來!抗議校方成加害結構一環!」記者會 二位當事人出席。(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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