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行人vs.超速騎士,法院判決出爐。(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位李姓男子步行通過萬華區中華路1段、開封街2段路口時,無視行人號誌紅燈直接闖越馬路,遭到閃避不及的劉姓騎士高速撞擊,事後被劉姓騎士提告並求償53萬多元。台北地院15日審理此案,認為李男雖然違規在先,但劉男超速也有事故一半責任,審酌後判處李男須賠償劉男26萬9千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李男2021年3月4日步行通過萬華區中華路1段、開封街2段路口時時,未注意行人號誌顯示為紅燈,貿然步行闖紅燈穿越中華路,導致正在通過路口的劉男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兩人連人帶身一起重摔地,路人見狀紛紛幫忙報警求救。
劉男送醫後,有頭部外傷併蜘蛛膜下腔出血與硬腦膜下出血、顏面骨骨折、右鎖骨骨折、左肩胛骨骨折等傷害,事後在刑事部分提告李男過失傷害罪,民事部分請求53萬多元賠償。
民事部份,台北地院15日審理此案,認為李男不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是肇事主因,但劉男騎車也有超速違規,事故雙方應各負一半責任,審酌後判處李男須賠償劉男26萬9千元。
刑事部分,台北地院2022年8月已宣布判決,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李男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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