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機票「期約賄賂」幫韓國瑜助選 台商會長林懷聲請今台東入獄

▲韓國瑜2020年選總統時,台商會長林懷等人辦尾牙,補助機票動員台商返台投票,法院判刑3年2個月定讞。(圖/國民黨提供)

▲長沙台協會會長林懷因以補助機票方式幫韓國瑜賄選,被判刑3年2月定讞入監。(資料照/國民黨提供)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湖南省長沙市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林懷,因在2019年底,以尾牙晚會等名義,邀請300到500名台商、台生免費飲宴,並在活動中為當時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造勢、動員返台票投國民黨,憑機票可獲得補助等方式,對有選舉權人期約賄賂,經最高法院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判刑3年2月定讞,台北地檢署22日傳喚林懷到案發監執行,林懷以戶籍地為由,聲請移轉到台東地檢署執行。

全案源於檢調懷疑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何建華,涉嫌以免費招待旅遊,向在台陸配賄選案的偵辦期間,從相關涉案人手機的微信群組,發現長沙台協會林懷等人,複製當年國民黨的選舉造勢口號「藍天再現台灣UP」等活動,廣發邀請台商、台籍學生到長沙市的星級飯店「華天大酒店」,凡住在市外的台胞還可免費住宿。

檢察官當初起訴指出,林懷除在活動中,安排國民黨副秘書長兼大陸事務部主任周繼祥上台致詞,並多次呼籲與會者,返台把總統票投給韓國瑜,政黨票投給國民黨,而且因此向湖南省、長沙市請領獲得人民幣149萬元(台幣636萬元)的補助。

台北地院調查後認定,湖南、長沙的補助限定給長沙台協會舉辦大型活動,與選舉無關,且長沙台協會每年固定舉辦免費的尾牙晚會,此部分查無不法,不過林懷等人在餐會中,以每人補助人民幣1500元的對價,吸引有投票權人參與上開餐會,再暗示與會者投票支持韓國瑜及國民黨之方式。

合議庭認為,相較於當時長沙等地往返桃園機場票價人民幣1700元到2000元,這種補助足以動搖有投票權人的投票意願,構成期約賄賂罪,林懷一審被判刑3年10月,褫奪公權4年。

案經上訴高院改判林懷3年2月,同樣褫奪公權4年,同案被告莊垣漳、沈斌、蔣明霞、張國君都獲得緩刑5年,緩刑條件為繳庫20萬元,另外何建華、佟建華2人無罪確定。林懷先前對於將入獄一事感到冤枉與無奈,國民黨大陸事務部也曾為此舉行記者會幫忙申冤,擔心此案將引發寒蟬效應,讓數十萬在大陸的台灣人不敢回台灣投票,呼籲台商2024年踴躍回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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