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盈潔因教唆姊姊偽造有價證券被判刑定讞,將於23日報到發監。(資料照/ETtod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語歌壇老大姊陳盈潔,因為叫姊姊陳乃嘉偽簽妹妹陳郁心的名義,在280萬元的本票上背書,之後陳乃嘉自首獲判緩刑確定,陳盈潔則被法院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3年2月定讞,台北地檢署定8月23日傳喚陳盈潔報到發監,曾傳出中風的陳盈潔21日聲請暫緩執行,但檢察官綜合考量後決定駁回,陳盈潔仍須按期報到。
69歲的陳盈潔與姊姊陳乃嘉同住,妹妹陳郁心則長期定居馬來西亞,很少回台,過去10多年來,陳盈潔與KTV老闆邱湖有長期借貸關係,2014年2月間,陳盈潔自己簽了1張280萬元本票,要找邱男再借錢,但邱男因陳盈潔過去債務始終沒有還清,為確保債權,要求陳盈潔的姊妹們都要簽名背書擔保。
▲債權人邱湖曾到法院拿出偽簽的本票指控陳盈潔欠錢沒還清。(圖/資料照)
陳乃嘉原本不願意,當天回家後,陳盈潔和陳乃嘉吵了一架,隔天陳乃嘉還是到邱湖住處,在本票上簽了自己的名字,並且在妹妹陳郁心不知情的情況下,偽簽陳郁心名字與身分證字號。
後來邱湖拿著本票裁定強制執行,陳郁心才發現遭冒名背書,提出確認該張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陳乃嘉自首偽造簽名,被桃園地院判刑1年7月,緩刑3年確定,至於陳盈潔則被依照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提起公訴,陳盈潔在二審一度獲判無罪,但最後仍被判刑3年2月確定,即將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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