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投林姓男子婚後1年就被妻子抓包,頻繁使用Google搜尋「越南翻譯英文」,並稱潘姓女同事為老婆;面對妻子質疑是否外遇,他矢口否認,但坦承有在外面買春,結果被妻子一狀告上法院並求償100萬元,婚姻關係也因此破裂。南投地院法官審理後,判林男應賠償15萬元較為適當。
▲林男Google搜尋越南翻譯和摩鐵資料,引起妻子懷疑。(示意圖/路透)
林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是在2021年6月結婚,2022年7月15日她在家中使用電腦,意外發現丈夫透過臉書與潘女互傳訊息,還稱呼對方為「老婆」,而且在電腦的Google搜尋紀錄中,竟包含「撒嬌英文」、「越南翻譯」、「越南翻譯英文」、「撒嬌越南文」等關鍵字,網頁部分則有「老婆越南翻譯」、「老婆我愛你越南文」以及3間摩鐵的瀏覽紀錄。
林妻懷疑丈夫外遇,留心觀察之後,果然抓包丈夫在2022年7月12日、7月24日、8月2日、8月4日有前往摩鐵消費的紀錄,潘女也在同年8月13日於IG曬出摩鐵房間內的照片,她一氣之下直接攤牌質問,結果丈夫矢口否認外遇潘女,但承認有在外買春,最後夫妻倆在同年10月協議離婚,她也決定對丈夫、潘女提告求償100萬元。
林男辯稱,他與潘女只是一般的同事關係,聊天時提到妻子,才會出現「老婆」等字眼,退一步而言,縱使他真的有稱呼潘女為老婆,也僅止於言談,並未做出實際對不起妻子的事情,況且光靠Google翻譯、搜尋紀錄,也不能證明他和潘女有交往行為。
至於為何前往摩鐵,林男解釋,朋友剛好在那附近開洗車店,他經常前往捧場,清洗期間就會獨自前往摩鐵休息,但從未與潘女一同前往,自稱買春則是被逼的,「她(妻子)對我施加言語、肢體暴力,那只是我對婚姻表示抗議的氣話而已。」
潘女則表示,她在IG上傳的摩鐵照片,並非林男前往的那一間,她也從來沒有與林男一起去摩鐵。
然而,南投地院法官檢視林男與妻子在2022年10月8日的談話錄音譯文,發現他面對妻子質問「所以你去花錢找女人,那些人可以給你愛喔」、「你花錢找女人啊」等話,僅回答「至少妳沒有給我」、「那個是後面」,並無反駁;另外,他在同年10月13日曾傳送LINE訊息給母親,內容提到,「我花錢找女人,這件事XX(妻子)也知道,我很後悔用這麼糟糕的方式對我的婚姻提出抗議」,接著又在同日與母親講電話時再次承認,「我只是花錢找過女人」。
而林男是否與潘女發生婚外情,法官表示,由於超過摩鐵資料保存期限,沒有辦法調閱入住資料比對,加上林妻並未對此提出其他證據,單靠網頁搜尋紀錄和部分對話紀錄,難以認定林、潘兩人是否有過不正當交往,最終僅判林男應賠償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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