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徐姓人夫2022年9月間意外發結婚2年的楊姓妻子外遇,而且還把李姓小王帶回家「同床共眠1晚」,讓他大受打擊,進而導致夫妻離婚,因此決定對小王提告求償60萬元。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判李男應賠償徐男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徐男抓包妻子將小王帶回家中過夜。(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徐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和妻子是在2020年9月結婚,婚後育有1名小孩,李男明知妻子已婚,仍在2022年9月4日晚間跑來他家,與妻子同床共眠1晚,後來他發覺有異狀,深入調查才知道被戴綠帽,夫妻倆之後也離婚了,他越想越生氣,因此決定對李男提告求償60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李男經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
此外,針對妻子與李男發生婚外情一事,徐男出示IG對話紀錄、李男的車子照片、李男與妻子共同出入電梯的監視器錄影畫面,以及李男與妻子在家中待到隔天上午7點多的照片等證據。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李男明知當時徐妻是已婚的身分,仍在對方家中同床共眠,顯然已經逾越普通朋友的正常社交往來,超出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足以破壞徐男與妻子的婚姻美滿,且情節重大,最終判他應賠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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