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8月21日18時許,台北市南港區興中路44巷有1名孩童騎著滑板車行經人行穿越道時,遭到一輛汽車的擦撞,當場嚇哭;轄區警方指出,本案例汽車駕駛涉及駕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但有行人穿越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4條第2項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21日傍晚南港興中路發生幼童騎乘滑步車過馬路遭汽車撞倒事故。(圖說下同/記者張君豪翻攝)
南港警方指出,幼童使用滑步車穿越車道,亦恐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78條1項4款規定: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如當事行為人未滿14歲,則改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警方指表示,雖然網路有流傳該起幼兒過馬路遭汽車擦撞影像,但警方尚未接獲相關報案,建議民眾遇有類此行車事故,當下請立即撥打110通報警方到場處理,若先自行和解後,發現權益損失亦可事後聯繫警方補成案,並依據相關法規,查究雙方肇事責任。
南港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應確實減速,注意有無行人欲通過路口,並禮讓先行,另幼兒滑步車並非交通工具,不得於道路使用,父母及家長攜幼童外出,應確實注意隨行保護,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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