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彥傑、劉昌松、黃資真/台北報導
台語歌壇大姊大陳盈潔教唆姊姊偽造胞妹簽名背書,簽下280萬元的本票,遭判刑3年2月,23日前往北檢報到,陳2度提供診斷書聲請暫緩執行,但檢方認為陳反應雖慢,仍可對答,認定她身心狀況尚可,仍將她發監執行,並於下午1時47分以囚車將她送往桃園女監。
▲陳盈潔搭上囚車前往桃園女監。(圖/記者黃彥傑攝,下同)
陳盈潔入監前曾以中風、身體狀況不佳為由,請律師代為申請暫緩執行發監,但未獲同意,23日上午8時許,在姊姊、弟弟、經紀人,以及好友許常德的陪同下現身北檢,不過身體依舊虛弱,甚至在車內嘔吐。
而陳盈潔再度提出診斷證明書,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但上面寫著「未達生活無法自理」,而她接受訊問時雖反應較慢,仍可對答,檢察官因此認定身心狀況可發監執行。
下午1時47分,陳盈潔也在多名員警攙扶下緩緩步出,面對媒體詢問僅看了一下鏡頭未回應,便搭上囚車,按照原訂計畫前往桃園女監,但她上車最後一秒,仍不忘回頭看了一眼,享受最後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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