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殯葬處爆發集體收賄,21人遭到起訴、追繳回2047萬餘元 。(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黃哲民、蔡怡萍/新北報導
新北市立殯葬處今年初爆出集體收受賄賂,長期受殯葬業者以現金紅包行賄,配合指定時辰入塔、加快火化速度、協助往生者撿骨等等事宜,總計收受達3053萬1500元。新北檢今(23)偵結,調查共有21人全數認罪,已繳回犯罪所得2047萬7800元,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將火化場席姓班長等21人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指出,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新北民政局殯葬管理處殯儀館火化場席姓班長等 21人集體收受賄賂案,經本署於今(112)年1月11日起發動共3波搜索,總計搜索席姓班長等人之住居所及工作處所等69個地點,並訊問被告及證人共59人,21名被告全數認罪,並已繳回犯罪所得2047萬7800元,檢察官認席姓被告等21人均犯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表示,席姓被告為火化場操爐員並兼任領班,其他20人現為或曾為火化場臨時及約僱人員,均明知依訂定在辦理遺體火化時,申請遺體火化之死者家屬僅需依收費標準,繳納火化規費予新北市殯葬處,該規費已包括火化後撿骨裝罐,無須再繳納任何費用;被告一行人亦明知殯葬業者於火化程序中,在火化許可證內夾有新臺幣500至2000元不等現金、或直接交付現金,或以每具遺體2000元乘以該月火化數量後,按月交付之現金,是為要求火化場協助細心挑出骨灰中之雜質、加快火化速度、挑選特定時辰火化、使火化後頭骨更具完整性、協助密封骨灰罐及其他妥適處理遺體等行為,竟自109年2月1日起任職期間,總計收受3053萬1500元之賄款(行賄之業者部分另案偵辦中)。
新北市政府政風處提供情資後,檢察官立即指揮司法警察機關積極偵辦,釐清犯罪情節,並查扣或追繳犯罪所得,於法院審理中亦將促請被告等全數繳交尚未繳交之犯罪所得,以維護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廉潔性、杜絕不良之紅包文化及剝奪被告等之犯罪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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