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衛生局副局長鍾明霞(右),涉貪汙罪嫌遭起訴。(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劉人豪/台東報導
台東縣衛生局副局長鍾明霞,2022年被檢舉涉嫌採購不實,台東地檢署同年7月將鍾明霞等人帶回偵訊,訊後諭令鍾明霞10萬元交保候傳。檢察官日前偵結,鍾明霞涉浮報活動費以及購買禮券私用,依貪汙罪嫌起訴。
台東地檢署和台東縣調查站去年接獲相關人士檢舉,指稱台東縣衛生局部分計畫案的核銷有問題,檢調去年7月13日前往衛生局搜索,查扣相關文件等證物,隨後將鍾明霞和其他相關人員帶回約談,經過漏夜偵訊,檢方在14日凌晨以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諭令鍾明霞10萬元交保。
起訴書指出,鍾明霞涉嫌4起浮報活動費、1起購買禮券私用案。浮報活動費部分為2019年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浮報舉辦活動及餐敘的經費,然後將款項寄存在酒店,4起總計1萬6688元,之後將該筆款項用在招待衛福部高級專員私人旅遊、同事與同學用餐等支出。
禮券部分,鍾明霞為消耗業務經費,指示同事購買禮券,但拿文具發票核銷,供其個人不明目的、活動之使用。之後,法務部調查局台東縣調查站人員,於2022年7月13日持搜索票前往鍾明霞住宅搜索,扣得總價2萬8950元的126張禮券。
檢方認為,鍾明霞提供總額、內容不實的統一發票收據,並將未用完的差額寄存於酒店,而後將之納為公務宴飲、個人敘舊、打好關係之多重用途,且公務餐敘欲報支者,均需經簽核程序,不過鍾明霞都沒有經過簽核。
台東地檢署將4起浮報經費案和購買禮券案,分別依公務員登載不實、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且鍾明霞前後5次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建請分論併罰。至於虛報加班費及採購咖啡豆等涉嫌詐欺等部分,因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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