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黃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6歲少女小美(化名),他趁著視訊裸聊時偷偷錄影留存,後來因為缺錢花用,於是在2021年9月傳訊息要求小美支付3萬元,否則就要將偷拍的不雅影片公布,結果他不僅沒有如願拿到錢,最後還反賠20萬元給小美。
▲小美與黃男視訊裸聊,卻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遭偷拍。(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黃男2019年11月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小美,雙方使用通訊軟體「wechat」進行視訊裸聊,他卻在未經女方同意之下,先是要求脫衣服裸露身體,接著用自己的手機偷偷錄下女方裸露身體私密部位的畫面。
後來黃男因為缺錢花用,想起自己曾偷拍小美的不雅影片,於是在2021年9月間傳訊息告知對方,如果不拿出3萬元,就要將影片公布。小美得知遭到偷拍,心生恐懼,雖然向黃男要求減少款項,但還是無力支付,最終決定報警求助。
黃男被逮之後,對於上述犯行皆坦承不諱。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黃男偷拍影片的行為,顯然是無視法律對他人隱私權的保護,況且他年紀輕且身體健全,卻不靠自己的能力賺錢,反而持影片恐嚇小美,行為實在不可取,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也同意賠償20萬元並與小美達成調解,最終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3年,還要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1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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