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追女店員「買完咖啡丟地上再買」 他失戀還要賠3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竹33歲吳姓男子因為愛慕超商女店員小花(化名),2022年9月間4度前往超商假裝消費,實際上則是纏著要與小花聊天,甚至將剛買下的咖啡直接扔在門口地上,然後再進店表示要再買一杯,店員見狀氣到報警,他才不情不願地離開。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依跟蹤騷擾罪判處吳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飲料,咖啡,熱飲,上班族(圖/CFP)

▲吳男為了製造與小花接觸的機會,竟把剛買的咖啡當場扔掉,並要求再買一杯。(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吳男對超商女店員小花心生愛慕,主動追求被拒絕,他卻不肯死心,先是在2022年9月9日跑到該店逗留,發現小花不在,竟將手中剛買的咖啡直接丟在店門口,接著走進店內表示要再買一杯,店員氣到報警,他見情況不對才離開。

同年9月12日吳男再次前往超商,並在櫃台前停留5分鐘,小花出聲要求他離開也不走,後來經其他店員告誡才離開;結果隔了2天他又再次出現,要求與小花談話,把小花逼到躲進後場辦公室才罷手;同年9月15日凌晨4時許他進到店內停留10分鐘,假裝要買東西,同時再次要求與小花談話,被拒絕後仍留在現場,直到店內客人變多才離開。

小花受不了騷擾,決定報警並提告。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吳男想追求小花,卻不思以理性方式互動,反而屢次做出騷擾行為,行為實有不該,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過去也沒有前科,最終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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