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盟同心會分會長郭簡村以強迫等方式讓廠商配合圍標台電核一、二廠,有包商拒被勒索慘遭痛毆,士林地院日前宣判。(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台電提供)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千億惹殺機!天道盟同心會分會長綽號「村哥」郭簡村2016至2019年間,以強迫等方式,讓廠商配合圍標台電核一廠、核二廠,以謀取工程利益,又指揮小弟到不配合包商的工地作亂,甚至有包商拒絕郭男勒索,慘遭埋伏砍殺,檢警追查,發現具有公職人員身份的台電主管賈儒龍竟涉案收賄,士林地院一審判決結果出爐。
起訴指出,郭簡村(54歲)活躍在新北市金山、石門地區,以名下2家公司與張煌懋合夥開設「富國營造」等3家公司,並在核一、核二廠的標案中,藉分工陪標掌握工程標案,或是以採購案金額8到10%為報酬,糾集緯豐等共5家公司,輪流得標承作,並借助他勢力威迫,以提供金錢利益,或承諾得標後分包工項承攬等方式,讓其他廠商同意配合陪標。
而郭為了不讓其他廠商投標,會在投標截止日,在核一廠、核二廠門口守候,阻攔非內定得標或陪標廠商入內投標,從2016年至2019年獲得16項標案不法獲得共1億9479萬餘元。
不僅如此,郭2019年懷疑許姓包商私下找他人投標,導致他得多付「搓圓仔湯」費,因此心生不滿,同年3月26日教唆小弟李宣穎押走顏姓包商逼簽本票,李找來江姓、尤姓等5友人到場助勢,在三芝某日式餐廳砍殺許姓包商,刀傷深及大腿骨,7人則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台電主管賈儒龍,則從2011至2020年間,透過其經辦採購等權限,不但身兼「小包商」向業者低價高報、浮報工項,更從中套取差價、收受賄賂,更從專員高升到主管,被依貪污治等罪起訴,遭求處重刑。
合議庭審酌,賈儒龍偵查中自白並主動繳交犯罪所得,依6次貪污罪,合併判處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犯罪所得108萬餘元、郭簡村則依16個政府採購法,合併判有期徒刑2年可易科罰金、共犯張煌懋1年6月、褫奪公權1年得易科罰金、許月英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須繳交公庫10萬、陳廉淯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
至於,郭簡村等人分別被訴教唆殺人與殺人未遂罪部分,合議庭認郭等人涉犯為傷害罪,經被害人撤告,諭知公訴不受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