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轉運站在台19線,華南路和大同路口的舊台汽大樓,是很多北港人的共同記憶。(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北港轉運站閒置多年,其開發案一直是地方鄉親相當關注的話題,雲林縣政府指出,自2012年8月國產署來訪洽談協助,期間歷經多次會勘與會議積極推動,但因活化層級不高,2019年5月9日改採促參BOT設定地上權之方式規劃辦理,執行期間於北港地區舉辦2次公聽會、2次招商說明會積極推動地方建設。
雲林縣政府說明,北港轉運站規劃一樓作為轉運層,二至六樓分別為伴手禮街、美食街、主題餐廳、商旅層,而立體停車場大樓提供小客車、機車位。可行性評估過程中,針對署內意見,縣府皆據以修正,期望能符合國有財產署需求;後續可行性評估完成後,於2021年11月12日獲財政部補助134萬辦理「雲林縣北港轉運站新建營運移轉案」,原定2022年10月招商。
但於2022年5月與國有財產署洽談土地合作改良事宜時,國產署卻以「商業區開發轉運站不符合本署利益」為由,片面宣布與雲林縣政府合作破局,堅決以「無轉運機能之商業開發」獨力進行招商。而自合作未果後,縣府分別於2022年6月、12月、2023年3月正式函文請國有財產署,考量地方需求並秉持公地公用原則,重新評估共同土地改良利用事宜。
但國產署函復表示,大面積閒置國有土地,在無國土保育議題及無須配合推動中央重大政策需求下,應由該署以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開發。其中今年1月函復時,內容甚至提及該署使用分區變更時,已無償提供部分土地供停車場使用,倘規劃作為轉運站使用,有損國產權益,再次抹滅民眾的期待。
現因國有財產署於經2次設定地上權招標開標,無人投標,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希望再次與雲林縣政府府洽談合作改良開發,張麗善縣長表示,上任以來將本案列為重大縣政建設計畫,積極推動本案,北港鎮市中心腹地狹窄,路邊停車秩序混亂,國有財產署所轄土地倘全數做商業開發使用,預計引進之人潮及車潮,恐非現地空間可消化。
但若轉運站及停車空間共同開發,透過整合商業、交通與旅遊功能,除增進民眾使用公共運輸的意願,並能促進地區產業與觀光發展,以及提昇土地開發效益,創造經濟及公益性之效益,因此,本案商業區國有土地併同本府縣有停車場用地合作開發,本府將積極配合,期望儘早完成北港轉運站之設置,帶動北港地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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