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陳姓人夫2022年8月7日騎車外出,目睹前方機車騎士停等紅燈時滑手機,當場氣罵一聲「X」,卻被另一名雙載的彭姓騎士誤認為是在罵自己,雙方一路追逐至高雄市橋頭區成功南路與經武路路口,他受到質問,一氣之下竟從置物箱取出一把菜刀反嗆「你們是要怎樣」,結果害慘自己,日前被橋頭地院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
▲事發路口。(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判決書中記載,陳男2022年8月7日中午12時許騎車外出,行經高雄市橋頭區成功南路省道時,因為不滿前方騎士停等紅燈時滑手機,直到號誌轉為綠燈仍未起步,氣得罵了一聲「X(髒話)」。當時彭姓騎士正好路過,誤以為陳男是在罵自己,於是載著後座乘客一路狂追,直到行駛至成功南路與經武路路口,恰好遇到紅燈,才開口質問陳男為何要罵人。
沒想到陳男一聽,竟然從機車置物箱內取出一把菜刀,並反嗆彭姓騎士,「我沒有罵你們,你們是要怎樣?」他見彭姓騎士和乘客被嚇到不敢說話,才將菜刀放回置物箱,接著騎車離去。彭姓騎士確認陳男已經離去,沒有危險了,才趕忙報警。
橋頭地院法官認為,陳男有正當工作,已婚且育有2名子女,應當是具有相當智識經驗的成年人,遇事卻不思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解決,僅因行車糾紛就拿菜刀恐嚇他人,顯然欠缺尊重他人的觀念,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也同意賠償3萬元與當事人達成和解,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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