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批義民中學事件「公權力消極」 教育部:發函查核私校聘約

▲▼全教總批評教育部在義民中學事件上公權力消極不作,導致不法私校有恃無恐,要求教育部徹查違法私校,確保師生權益。(圖/記者許敏溶攝)

▲全教總批評教育部在義民中學事件上消極不作,要求應全面徹查違法私校,確保師生權益。(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新竹縣私立義民中學違法解僱教師爭議案順利落幕。但全教總今(25日)批評教育部在此事件中公權力消極不作為,被私校認為是「塑膠、紙老虎」,導致不法私校有恃無恐,要求教育部應全面徹查違法私校。教育部則表示,將再通函各私校,確實查核相關規章、聘約訂定程序及內容,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義民中學以不接受減薪為由,不當解聘10名國高中部教師,爭議行為引發全國關注。在義民中學師生家長團結捍衛權益,以及全教總協助下,被解聘老師終於復聘,會員教師並委託全教總及所屬竹學產工會與學校針對聘約條文進行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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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全教總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教育部在義民中學違法解聘事件中消極不作為,並要求教育部徹查違法私校,確保師生權益。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國家法律賦予主管機關監督管理之責,對於義民校方違法情節,教育部可依《私學法》,停止校長及有關人員職務,並指派其他暫代職務就可解決問題,也可根據《私學法》對董事會長等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侯俊良更批評教育部與國教署,針對義民似乎只能再三行文宣示,這種消極以對的態度,讓校方更加心存幻想,也被私校認為政府是「塑膠、紙老虎」,延宕事件順利解決期程,更犧牲師生家長權益,呼籲教育部展現積極作為,全面徹查有問題私校聘約。

教育部則表示,義民中學已經根據國教署規定,在期限内改善教師聘任及薪資支付等狀況,國教署會持續關注學校後續聘約協商程序及內容,並督導學校注意聘約內容勿牴觸法律強制規定。將再通函各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確實查核學校相關規章、聘約訂定程序及內容,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維護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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