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昰勳因逼「放火」裸身下跪,還恐嚇取財25萬元被判刑入獄。(資料照/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百萬網紅「放火」李育群3年前到F奶網紅「青青」吳雲青住處過夜,被青青當時男友陳昰勳撞見,「放火」當場被逼著脫光衣服下跪,還被拍攝裸照並拿出25萬和解,原本認罪的陳昰勳一審被判有罪後,上訴改口否認犯行,最終仍被判處徒刑10個月,另外3個月則可易科罰金。最新消息是,陳昰勳已在22日向台北地檢署報到入監服刑。
「放火」在2020年9月16日和「青青」參加網紅聚會烤肉趴之後,一起搭車回到「青青」住處,「青青」只告訴男友陳昰勳,自己會帶姊妹回家,隔天(17日)凌晨,陳罡勳突然回家,一進門看到自己女友和「放火」獨處一室,氣得打電話叫友人到場。
雖然「青青」解釋,只是借地方讓「放火」休息,但陳昰勳喝斥叫「青青」馬上去打包搬離住處,「青青」不敢反抗,只能在家裡到處整理收拾行囊,而陳昰勳先恐嚇要打斷「放火」的手腳,接著要「放火」下跪,並脫光衣服,讓陳的友人蔣家豪用手機拍下他裸身道歉畫面,前後拍了3次,陳昰勳才感到滿意,並傳到友人群組。
▲放火(左)曾擺出揹手下跪姿勢,自嘲在青青(右)住處過夜遭恐嚇的經歷。(圖/資料照)
「放火」苦求用錢解決,「不要打斷手腳甚至讓我毀容」,雙方最後談妥由「放火」簽下30萬元本票,最後是放火的導演友人幫忙籌資25萬元換回本票,「放火」脫身後立刻報案,外界一度傳出「放火」遭「青青」與男友設計仙人跳,但檢察官調查後認定,「青青」根本一開始就嚇傻了,事前毫不知情。
自稱竹聯幫明仁會分會長的陳昰勳,被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判刑10個月,另外散布猥褻物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共犯蔣家豪則被依恐嚇取財判刑8個月,案經上訴高院遭駁回後,陳昰勳22日向北檢執行科報到,表示3個月的部分願繳罰金,隨後被送上囚車,入監執行10個月不能易科罰金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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