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前朝呆帳又一例? 秦慧珠爆:這次來自陳水扁市長任內

▲台北市長蔣萬安。(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北市長蔣萬安。(圖/記者李毓康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繼北流以及北投纜車前朝呆帳事件後,今(26日)台北市議員秦慧珠再爆出前朝呆帳案又一例。秦慧珠於臉書表示,蔣萬安市長上任台北市長後,不只要解決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市長任內諸多爭議的賠款和預算,如今,還得清除前總統陳水扁市長任內,已「長達26年的第二預備金呆帳!」

秦慧珠稱,陳水扁在市長任內,不顧財政紀律和議會監督,違規動用預算3000多萬,以致無法核銷,留下20多年爛攤子未解決。去年議會經朝野協商,同意核銷一筆1545萬違反議會但書的公投預算呆帳,但仍有一筆1527萬6650元的第二預備金案掛在帳上未能核銷!

秦慧珠指出,這筆呆帳是新聞局(今觀傳局前身)於88會計年度編列的2438萬7000元「台北電影節」預算,然而,議會審議時,刪除438萬7000元,所以最後僅通過2000萬元。不料,陳水扁不甩議會的審議結果,另外動用第二預備金1527萬6560元辦理影展周邊活動,使得台北電影節預算膨脹至3527萬6560元。秦慧珠怒批,這種作為擺明了就是不理議會審議結果,跟議會對著幹!

秦慧珠點出,《預算法》第22條於民國87年10月29日修正通過,增列第2項規定:「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這項修正是用來對付陳水扁這類不尊重議會的官員,議會教委會民國89年審議動支第二預備金案時,就有引這項法條,藉此不同意台北電影節周邊活動動支第二預備金。而陳水扁下台後,馬英九市長任內將這筆第二預備金再送審,議會仍不同意動支,並且在民國95年6月9日三讀通過「不同意動支」,市府於民國95年7月26日函請議會覆議,議會於95年8月9日議決「維持原決議」。

秦慧珠說明,因為覆議不成,導致此案形成僵局,北市府只能在民國95年8月30日函請行政院釋示,行政院95年10月31日回覆:依據法律不溯既往原則,應無預算法第22條的適用,請市府向議會妥為說明,並請另為同意動支的議決。但議會態度堅決不同意,此案後來在郝龍斌、柯文哲市長任內皆未再處理,以至延宕至今,這1527萬仍列在帳上無法核銷。

秦慧珠無奈表示,這筆呆帳糾纏了26年,又落在蔣萬安市長頭上。因為陳水扁市長任內不尊重議會職權的惡例,讓後來幾任的市長和市府吃盡苦頭,只能期待蔣市府繼續跟議會溝通,解決這個陳年老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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