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學傳出學生會會費短少60餘萬的疑雲。(圖/翻攝「國立暨南國際大學National Chi Nan University」粉絲專頁)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國立暨南大學學生會方姓前會長,在今年6月與新任會長等幹部交接前,以「退還學生會費」、「舉辦演唱會」等事由,陸續自學生會費戶頭提領60多萬現金,卻在交接後才告知新任幹部該筆現金「不慎遭竊」,並已報警處理,引起學生會質疑。事件也在暨大相關社群炸鍋、質疑「是這樣管錢的嗎」目前本案正由警方調查中。
暨大學生會於8月初於臉書粉絲專頁等社群披露事件經過:學生議會於3月間審議學生會111年下學期預算案時,曾否決包含學生會費退費案、演唱會預算案等所有項目,但方姓前會長卻在4月時,領出18萬2640元現金,稱將作為退費之用,且「此筆費用並不占用第17屆學生會任內的預算金,但因公務繁忙而未執行退費」,目前更已不知去向。
時至5月,學生議會才在下修演唱會預算後決議通過,方男即於該月連續提領4次、共50萬元現金,至6月20日當天新舊任學生會幹部交接、清點會產時,才赫見帳務短少60多萬元,方男才告知經費遭竊。
據了解,方男自稱一直將領出的60多萬現金,存放在學生會辦公室內鐵櫃,至交接前一天的6月19日決定把現金存回帳戶,但錯過郵局上班時間,於是將錢暫置於機車車廂,隔天中午準備再前往郵局時,卻發現現金消失了,立刻前往埔里派出所報警。
暨大學生會指出,因方男未交接相關會議與財務紀錄、收支與金流明細,僅能透過其個人陳述及郵局提款明細,才得以略知該筆款項遺失的緣由;而方男事後於網上PO出遮蓋警方工作記事等資訊的報案單,強調在交接日當天發現現金失竊後即報警,並告知新任學生會成員,將報案相關紀錄提供給校方,卻不願依學生會要求將完整的三聯單翻攝或掃描,交付學生會存查。
而暨大學生在臉書或Dcard等社群上也砲聲隆隆,有人質疑報案紀錄上載明方男19日就發現現金遭竊,為何等到隔天才去報案?也有人不解這麼大筆錢若用不到,為何不馬上存回郵局而增加遺失風險?更有人點破無論是退還學生會費、交付演唱會廠商款項,「為什麼不用匯款?」學生會也擔心本次事件讓同學們信心盡失,以後不再願意繳交會費,同時傷害校譽。
據了解,暨大校方上月曾針對本案召開協調會,邀請學生會代表、方男及其父母參加,方男家長表示願意賠償學生會損失,但方男堅稱司法會還他清白,因此未達成共識。
校方事後也發表公開聲明,指出針對第17屆學生會學生會費遺失事件,除尊重學生組織高度自治之治理模式,本案也已經進入司法調查程序、由埔里警分局偵查隊偵辦中,將持續提供偵察過程中各項必要之法律協助,並靜待司法調查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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