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郭姓男子和未成年少女性交,因經常勸導安慰少女,法官判定有他真心付出,獲得減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郭姓男子和國中少女小莉(化名)交往,期間引誘她自拍私密片給他瀏覽,還到她住處猥褻、發生關係,被小莉母親發現告上法院。橋頭地院審理,法官發現小莉在校被霸凌、家庭關係也緊繃,有自殘傾向,而郭男總耐心傾聽她抱怨,婉言相勸要小莉珍愛自己,可見他不單純只滿足自己性慾也有真心付出,依郭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等罪,減刑處2年徒刑。
判決指出,郭男去年打網路遊戲,認識國中少女小莉,兩人互加臉書好友聊天並進而交往。郭男明知她未滿14歲,從去年7月到8月初仍一直跟小莉要胸部等性感照,引誘她自拍私處和私密片,並回傳給他觀看。另外,郭男還到小莉住處,在大樓樓梯間猥褻她,兩人還在大廳廁所發生性行為,以及到摩鐵上床1次,最後小莉母親察覺有異,報警處理,郭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全案審理時,郭男坦承犯行。不過法官發現,小莉因在學校被霸凌,在家又和家人有摩擦,有自殘的傾向,也經常向郭男抱怨對母親追打管教的不滿。而郭男則耐心傾聽,扮演「心靈導師」不斷開導。
在小莉心情低落時,郭男對她說「想割的話我不會阻止妳,但前提是妳得說服自己,為什麼選擇割手手而不是抱著大狗狗(即郭男)」、「妳每割一次手手,我就要在當天/隔天抽一包菸……我會不會再次上癮,就看寶貝囉」、「妳做的一切都只是想讓媽媽多看看妳吧」、「答應我一件事,因為妳愛我而我也愛妳,所以要好好愛這個愛我的自己」,甚至表示願意當母女倆溝通的橋樑。
法官認為,郭男對小莉展現充分同理心,不僅當她的情緒出口,也進而開導小莉要更成熟的換位思考,嘗試理解母親難處,更要知道珍愛自己,對家庭關係緊繃的小莉有相當的安撫程度,可見郭男真心付出及陪伴小莉,並非單純為滿足自己性慾而誘騙少女感情。
法官認為,郭男引誘小莉傳私密影片和發生關係,行為雖不應該,但未加以散布,影片、性交次數不算多,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小莉母親雖表示不願調解,但小莉在警詢時也表示不願提告,若以最輕法定刑期判郭3年仍太重,決定給予減刑,依郭犯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2個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合併處2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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