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遭BMW男酒駕撞死 家屬拒國民法官參審...法院裁准理由曝

▲▼  酒駕賴光明   。(圖/記者黃宥寧攝)

▲新北市汐止區賴男(藍衣)酒駕撞死蘇姓婦人成士林法院首件國民法官案,雙方都聲請「不進入國民參審」,法院裁准了。(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溫暖富人性的司法制度!新北市汐止區55歲賴姓男子今年初酒後駕駛BMW轎車高速逆向,撞死過馬路的69歲蘇姓婦人,被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嫌起訴,也成士院、檢首件《國民法官法》案,但法院7月首開庭時,雙方均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士林地院合議庭日前裁准,暖心理由也曝光。

裁准理由指出,蘇婦家屬具狀表示,這是士院首件國民法官案,更受到新聞界高度關注,可預見日後審理進度每一步驟,皆可能吸引媒體採訪、報導,家屬其他子女也擔心家人恐不勝其擾,更重要是影響家屬受傷心靈重建。

更提到,這起不幸的事情發生在今年春節連假結束的第一天上班日,家人還浸淫在濃厚過節氣氛中,不料竟發生如此憾事,且就在家門口及子女、家人面前,目睹至親遭撞擊、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悲痛心情,久久不能平復,至今仍需接受心理輔導,實難以想像日後審理時,若案子將置於媒體鎂光燈下,家人心理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最後也表示,況且在酒駕致死與士院首件國法案的新聞加乘效果下,媒體勢將大幅報導,恐嚴重影響被害人家屬心理上的療傷止痛,故請求「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制。

合議庭認,檢辯雙方對於量刑存有歧見,而維護人性尊嚴及建立溫暖而富人性的司法訴訟制度,是憲法上的誡命,不可漠視被害家屬在審判過程中,渴求一段寧靜不受外界干擾以撫慰心靈創傷時刻的殷切期盼,認如行國民參與審判顯不適當,裁定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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