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機車零件真的「噴」光光了!台中一名16歲張姓少年無照騎車,5日行經台中殯儀館前,與一名66歲駕駛保時捷的林男發生碰撞。警方初判,肇事主因是林男迴轉未禮讓直行車釀禍,張姓少年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況。張的機車受損嚴重,車上貼著「拎杯直噴」等貼紙,可看出花費許多時間精力在機車上,不過未滿18歲無照駕駛,最高可處24000元罰鍰。
▲台中一名16歲張姓少年無照騎車,5日在殯儀館前與一輛迴轉的保時捷發生碰撞,警方初判雙方都有肇責。(圖/記者許權毅攝)
事發地點就在台中殯儀館前,5日11時57分,張姓少年騎乘白色改裝機車,沿崇德路直行,另名林男則駕駛承租而來、要價350萬起跳的保時捷休旅車,在該崇德路迴轉,2車在路口發生碰撞,張姓少年的機車車頭全毀,車頭零件全掉落,林男的保時捷則是右後車身輕微撞損。
▲▼張姓少年與林男在路口碰撞,張的機車車頭全毀,林承租的保時捷則是右後方輕微碰損。(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張姓少年全身有多處擦挫傷,被送醫治療後無大礙。而他的機車一直擺放在路旁,車頭受損嚴重,許多車殼碎片掉落一地,車上還貼有「拎杯直噴」貼紙,上頭帶有男性生殖器圖案,頗為不雅,另一側則是「人像比中指」跟知名動漫的標語,總總跡象顯示張姓少年花費許多心思裝飾愛車,不過本身未滿18歲,無照騎乘機車上路,發生碰撞,得不償失。
▲▼張的機車擺放在台中殯儀館前的人行道上,車輛受損嚴重,上頭有許多貼紙、改裝品,可看出張花費許多時間裝飾、改裝愛車。(圖/記者許權毅攝)
第二警分局初步調查,雙方駕駛均無酒駕,初判肇因是林男迴轉未禮讓直行車肇事、張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詳細肇事責任歸屬待交通大隊分析釐清。張姓少年未持有駕照騎乘機車,違反道交條例第21條,可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
▲▼事發地點就在台中殯儀館前,附近車流量相對多。(圖/記者許權毅攝)
讀者迴響